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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

2019年第2号

关于莲石东路主路设置潮汐车道的通告

  为保证海淀区、石景山区莲石东路(南沙窝桥东至鲁谷大街出口西)的交通安全与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决定自2019年1月14日起,莲石东路(南沙窝桥东至鲁谷大街出口西)主路西向东方向最内侧车道设置为潮汐车道,具体通行方式通告如下:

  工作日期间,每天17时至20时,潮汐车道禁止机动车由西向东方向行驶,准许机动车由东向西方向行驶;其余时段,潮汐车道只准机动车由西向东方向行驶。

  遇有雨、雪、雾等恶劣天气及特殊情况,车辆应当按照潮汐车道的车道信号灯和交通标志指示准许通行的方向、时段通行。

  请机动车驾驶员遵守交通法规,按照潮汐车道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的指示通行。

  特此通告。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

2019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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