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通告
二○○八年 第98号
关于2008年北京奥运会期间海淀区新建宫门路部分路段采取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为保证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顺利举行和道路交通的安全与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决定自2008年7月30日起至9月20日止,海淀区新建宫门路东段(中直路至万泉河路西辅路之间的路段)禁止正三轮摩托车和人力三轮车通行。
特此通告。
二○○八年七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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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通告
二○○八年 第98号
关于2008年北京奥运会期间海淀区新建宫门路部分路段采取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为保证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顺利举行和道路交通的安全与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决定自2008年7月30日起至9月20日止,海淀区新建宫门路东段(中直路至万泉河路西辅路之间的路段)禁止正三轮摩托车和人力三轮车通行。
特此通告。
二○○八年七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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