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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通告

二○○八年 第106号

关于石景山区银河大街南口禁止机动车
由北向北方向掉头行驶的通告



  为保证石景山区银河大街南口的道路交通安全与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决定自2008年9月1日起,石景山区银河大街南口禁止机动车由北向北方向掉头行驶。需要由北向北掉头行驶的车辆可绕行鲁谷路、鲁谷大街、京原路、翠园西街。
  特此通告。

  
                         二○○八年八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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