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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通告
为保证宣武区广安门北街的道路交通安全与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决定自2008年9月26日起,每天7时至8时,宣武区广安门北街二环路主路进口禁止机动车驶入。 特此通告。
二○○八年九月十九日
二○○八年 第110号
【已废止】关于宣武区广安门北街二环路主路进口禁止机动车驶入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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