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问我的专属空间交管问答无障碍

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通告

二○○八年 第110号

【已废止】关于宣武区广安门北街
二环路主路进口禁止机动车驶入的通告


    为保证宣武区广安门北街的道路交通安全与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决定自2008年9月26日起,每天7时至8时,宣武区广安门北街二环路主路进口禁止机动车驶入。
    特此通告。


                            二○○八年九月十九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政务服务热线:12345

欣欣警官信箱:xin@jtgl.beijing.gov.cn

微信公众号

政务微博

主办: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承办: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网站运行中心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0000174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1220号 京ICP备08006306号

主办: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