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通告
2012年第51号
关于对丰台区顺三条
采取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为保证丰台区顺三条的交通安全与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决定自2012年10月22日起,顺三条(宋庄路至榴乡路之间路段)禁止机动车由西向东方向行驶。
特此通告。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2012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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