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通告
二○○九年 第32号
关于东城区南河沿大街与大甜水井胡同相交路口
禁止机动车由北向东左转弯的通告
为保证道路交通安全与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决定自2009年6月1日起,东城区南河沿大街与大甜水井胡同相交路口禁止机动车由北向东左转弯。
特此通告。
二○○九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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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通告
二○○九年 第32号
关于东城区南河沿大街与大甜水井胡同相交路口
禁止机动车由北向东左转弯的通告
为保证道路交通安全与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决定自2009年6月1日起,东城区南河沿大街与大甜水井胡同相交路口禁止机动车由北向东左转弯。
特此通告。
二○○九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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