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通告
二○○九年 第50号
关于对丰台区四方景园一区和二区之间道路
采取交通管制措施的通告

为保证丰台区四方景园一区和二区之间道路的交通安全和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决定自2009年8月1日起,丰台区四方景园一区和二区之间道路禁止机动车通行(小型载客汽车除外)。
特此通告。
二○○九年七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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