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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通告

二○○九年 第9号

关于对海淀区颐和园东宫门地区部分道路
采取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为保证道路交通安全与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决定自2009年3月23日起,每天9时至17时,对海淀区东宫门地区部分道路采取交通管理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颐和园路西苑路口禁止大型载客汽车向西方向驶入(公共汽车除外);
    二、颐和园路大有庄路口禁止大型载客汽车向南方向驶入(公共汽车除外);
    三、昆明湖路(颐和园东宫门门前至二龙闸路)禁止机动车由南向北行驶。
    特此通告。

 

 


                                   二○○九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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