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通告
二○○九年 第19号
关于对崇文区东花市南里地区部分道路
采取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为保证道路交通安全与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决定自2009年4月17日起,对崇文区东花市南里地区部分道路采取交通管理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东花市南里一区2号楼南侧路(天龙东里至鼎新路)禁止机动车由西向东行驶;
二、中国强胡同(鼎新路至天龙东里)禁止机动车由东向西行驶。
特此通告。
二○○九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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