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通告
二○○九年 第71号
关于大兴区团桂路部分路段施工期间禁止机动车通行的通告
经有关部门批准,大兴区团桂路将进行桥梁施工。为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及施工期间的道路交通安全与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决定自2009年9月15日起至2010年1月15日止,大兴区团桂路(黄马路至团河路)禁止机动车通行。机动车可绕行京开高速公路辅路、团河路、团忠路、黄亦路、黄马路。
特此通告。
二○○九年九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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