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通告
二○○九年 第85号
关于丰台区樊羊路部分路段施工期间
禁止超高机动车通行的通告
经有关部门批准,丰台区樊羊路将进行铁路施工。为保证施工期间的道路交通安全与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决定自2009年11月24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樊羊路由丰葆路至宏盛路禁止高度超过2.5米的机动车通行。高度超过2.5米的机动车可绕行郭公庄路。
特此通告。
二○○九年十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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