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通告
二○○九年 第58号
关于国贸桥匝道施工期间采取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经有关部门批准,国贸桥匝道将进行维修施工。为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及施工期间的道路交通安全与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决定采取以下交通管理措施:
一、2009年8月10日至11日,每天0时至5时,国贸桥西向南、北向东匝道禁止机动车通行。由西向南去往东三环路方向的机动车可提前由辅路通行;由北向东去往建国路方向的机动车可经双井桥下掉头后,由国贸桥南向东匝道右转向东行驶。

二、2009年8月11日至12日,每天0时至5时,国贸桥南向东、西向北匝道禁止机动车通行。由南向东去往建国路方向的机动车可经京广桥下掉头后,由国贸桥北向东匝道盘桥向东行驶;由西向北去往东三环方向的机动车可经大望桥下掉头后,由国贸桥东向北匝道右转向北行驶。

三、2009年8月12日至13日,每天0时至5时,国贸桥东向南、北向西匝道禁止机动车通行。由东向南去往东三环路方向的机动车可经祁家园路口掉头后,由国贸桥西向南匝道右转向南行驶;由北向西去往建国门外大街方向的机动车可提前由辅路通行。

四、2009年8月13日至14日,每天0时至5时,国贸桥东向北、南向西匝道禁止机动车通行。由东向北去往东三环路方向的机动车可提前由辅路通行;由南向西去往建国门外大街方向的机动车可经京广桥下掉头后,由国贸桥北向西匝道右转向西行驶。

特此通告。
二○○九年八月四日
一、2009年8月10日至11日,每天0时至5时,国贸桥西向南、北向东匝道禁止机动车通行。由西向南去往东三环路方向的机动车可提前由辅路通行;由北向东去往建国路方向的机动车可经双井桥下掉头后,由国贸桥南向东匝道右转向东行驶。

二、2009年8月11日至12日,每天0时至5时,国贸桥南向东、西向北匝道禁止机动车通行。由南向东去往建国路方向的机动车可经京广桥下掉头后,由国贸桥北向东匝道盘桥向东行驶;由西向北去往东三环方向的机动车可经大望桥下掉头后,由国贸桥东向北匝道右转向北行驶。

三、2009年8月12日至13日,每天0时至5时,国贸桥东向南、北向西匝道禁止机动车通行。由东向南去往东三环路方向的机动车可经祁家园路口掉头后,由国贸桥西向南匝道右转向南行驶;由北向西去往建国门外大街方向的机动车可提前由辅路通行。

四、2009年8月13日至14日,每天0时至5时,国贸桥东向北、南向西匝道禁止机动车通行。由东向北去往东三环路方向的机动车可提前由辅路通行;由南向西去往建国门外大街方向的机动车可经京广桥下掉头后,由国贸桥北向西匝道右转向西行驶。

特此通告。
二○○九年八月四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