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个人中心交管问答无障碍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通告

2014年第22号

关于对大兴区部分道路
采取机动车单向行驶措施的通告




  为保证大兴区的道路交通安全与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决定自2014年5月26日起,对大兴区部分道路采取以下交通管理措施,具体如下:
  一、红楼西巷禁止机动车由东向西方向行驶;
  二、红楼东巷禁止机动车由东向西方向行驶;
  三、红楼南巷禁止机动车由南向北方向行驶;
  四、兴政南巷禁止机动车由南向北方向行驶;
  五、清源北路禁止机动车由东向西方向行驶;
  六、丽园东里小区东侧路禁止机动车由北向南方向行驶;
  七、黄徐路与京开高速公路辅路区间路禁止机动车由东向西方向行驶。
    特此通告。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2014年5月16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政务服务热线:12345

欣欣警官信箱:xin@jtgl.beijing.gov.cn

微信公众号

政务微博

主办: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承办: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网站运行中心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0000174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1220号 京ICP备08006306号

主办: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