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通告
2014年第22号
关于对大兴区部分道路
采取机动车单向行驶措施的通告
为保证大兴区的道路交通安全与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决定自2014年5月26日起,对大兴区部分道路采取以下交通管理措施,具体如下:
一、红楼西巷禁止机动车由东向西方向行驶;
二、红楼东巷禁止机动车由东向西方向行驶;
三、红楼南巷禁止机动车由南向北方向行驶;
四、兴政南巷禁止机动车由南向北方向行驶;
五、清源北路禁止机动车由东向西方向行驶;
六、丽园东里小区东侧路禁止机动车由北向南方向行驶;
七、黄徐路与京开高速公路辅路区间路禁止机动车由东向西方向行驶。
特此通告。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2014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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