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通告
2014年第37号
关于西城区前门西河沿街
禁止机动车由西向东方向行驶的通告
为保证西城区前门西河沿街的交通安全与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决定自2014年9月22日起,西城区前门西河沿街(煤市街至南新华街之间路段)禁止机动车由西向东方向行驶。
特此通告。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2014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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