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通告
关于调整2009年“五一”劳动节期间机动车按车牌尾号
每周一日高峰时段停驶措施的公告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0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2009年5月1日起至5月3日期间,机动车不受《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继续实施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规定的按车牌尾号每周一日高峰时段停驶措施的限制。
特此公告。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二○○九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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