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通告
2012年第66号
关于丰台区同仁东路
禁止机动车由北向南方向行驶的通告
为保证丰台区同仁东路的交通安全与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决定自2012年11月7日起,同仁东路禁止机动车由北向南方向行驶。
特此通告。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2012年10月23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