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通告
2012年第68号
关于对海淀区塔院东街塔院西街
采取机动车单向行驶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为保证海淀区塔院东街、塔院西街的交通安全与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决定自2012年11月21日起,海淀区塔院东街禁止机动车由北向南方向行驶,塔院西街禁止机动车由南向北方向行驶。
特此通告。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2012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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