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通告
2013年第20号
关于朝阳区通惠河北岸路禁止机动车
由东向西行驶的通告
为保证朝阳区通惠河北岸路的交通安全与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决定自2013年5月3日起,朝阳区通惠河北岸路(通惠河北街北口至双桥路口),禁止机动车由东向西方向行驶。
特此通告。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2013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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