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通告
2013年第84号
关于对朝阳区十里河地区部分道路
采取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为保证朝阳区十里河地区道路的交通安全与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决定自2014年1月20日起,对十里河地区部分道路采取交通管理措施,具体如下:
一、十里河文化街(周家庄路至吕营大街之间路段)禁止车辆由北向南行驶;
二、周家庄路(十里河文化街至吕营大街)禁止机动车由东向西行驶;
三、吕营大街(周家庄路至十里河文化街之间路段)禁止车辆由南向北行驶;
四、十里河文化街与吕营大街交叉口禁止车辆由北向东左转弯。
特此通告。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2013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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