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个人中心交管问答无障碍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通告

二○一○年 第96号

关于朝阳区姚家园路朝阳体育中心南门路口
禁止机动车由东向东掉头的通告

    为保证朝阳区姚家园路朝阳体育中心南门路口的道路交通安全与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决定自2010年11月15日起,朝阳区姚家园路朝阳体育中心南门路口,禁止机动车由东向东方向掉头(小客车除外),机动车可以绕行黄衫木店路。
    特此通告。

二○一○年十一月四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政务服务热线:12345

欣欣警官信箱:xin@jtgl.beijing.gov.cn

微信公众号

政务微博

主办: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承办: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网站运行中心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0000174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1220号 京ICP备08006306号

主办: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