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通告
二○一○年 第21号
关于对海淀区翠微路采取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为保证道路交通安全与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决定自2010年4月1日起,每天7时至21时,海淀区翠微路复兴路路口禁止机动车由北向北方向掉头,海淀区翠微路十六号院东门路口禁止机动车由南向南方向掉头。
特此通告。
二○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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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通告
二○一○年 第21号
关于对海淀区翠微路采取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为保证道路交通安全与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决定自2010年4月1日起,每天7时至21时,海淀区翠微路复兴路路口禁止机动车由北向北方向掉头,海淀区翠微路十六号院东门路口禁止机动车由南向南方向掉头。
特此通告。
二○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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