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个人中心交管问答无障碍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通告

二○一○年 第62号

关于房山区京周路施工期间
部分路段禁止机动车通行的通告

    经有关部门批准,房山区京周路阎村立交将进行桥梁施工。为保证施工期间的道路交通安全与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决定自2010年8月20日起至2010年9月30日止,房山区京周路出京方向苏庄路口至京石高速公路西侧禁止机动车通行。去往周口店和石家庄方向的机动车可由苏庄路口右转绕行大件路、阎吕路。
    特此通告。

二○一○年八月十三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政务服务热线:12345

欣欣警官信箱:xin@jtgl.beijing.gov.cn

微信公众号

政务微博

主办: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承办: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网站运行中心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0000174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1220号 京ICP备08006306号

主办: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