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通告
二○一○年 第27号
【已废止】关于八达岭高速路主路出京方向水关出口
至110国道辅路茨沟路口之间道路禁止载货汽车通行的通告

为保证延庆县110国道辅路的道路交通安全与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决定自2010年4月30日起,八达岭高速路出京方向主路水关出口至110国道辅路茨沟路口之间道路,昼夜禁止载货汽车通行。但核定载质量2吨(含)以下的“绿色通道”车辆(即整车运送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包括蔬菜、水果,水产品,畜禽,肉、蛋、奶等),每天19时至次日7时除外。
特此通告。
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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