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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通告

二○一○年 第73号

关于京津第二高速公路部分路段
禁止外埠载货汽车通行的通告

    为保证京津第二高速公路的交通安全与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决定自2010年9月15日起,京津第二高速公路进京方向由六环路出口(不含)至五环路化工桥(含)禁止外省、区、市载货汽车通行。为北京市运送生产生活物资的外埠载货汽车,在办理进京货运通行证后,准许每天0时至6时进入上述路段行驶。
    特此通告。

二○一○年九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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