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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通告

二○一○年 第85号

关于延庆县昌赤路施工期间
部分路段禁止机动车通行的通告

    经有关部门批准,延庆县昌赤路将进行道路施工。为保证施工期间的道路交通安全与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决定自2010年10月18日起至2010年11月8日止,延庆县昌赤路由解字石(道路桩号:K20+550)至东二道河(道路桩号:K38)禁止机动车通行。机动车可绕行110国道旧线、延琉路。
    特此通告。

二○一○年十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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