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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通告

二○一一年 第26号

关于顺沙路施工期间部分路段禁止核定
载质量5吨(含)以上载货汽车通行的通告

    为保证顺沙路道路施工期间的交通安全与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决定自2011年8月1日起至2011年10月31日止,顺沙路(昌平区百沙路至顺义区火寺路之间路段)禁止核定载质量5吨(含)以上载货汽车通行。载货汽车可绕行六环路或火寺路。
     特此通告。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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