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个人中心交管问答无障碍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通告

二○○八年 第37号

关于八达岭高速公路施工期间部分路段采取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经有关部门批准, 八达岭高速公路(出京方向)将进行道路施工。为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及施工期间的道路交通安全与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决定自2008年4月14日起至4月26日止,八达岭高速公路和110国道辅线(八达岭老路)部分路段采取以下交通管理措施:

    一、每天8时至19时,八达岭高速公路出京方向,西关环岛至陈庄禁止载货汽车通行;陈庄至八达岭长城禁止机动车通行。途经上述路段的载货汽车可绕行110国道;去往延庆、张家口方向的载客汽车在八达岭高速公路33公里处(昌平旧县)导入进京方向道路行驶;去往居庸关、水关、八达岭长城等景点的载客汽车可由陈庄出口绕行八达岭高速公路辅路、南口和110国道辅线(八达岭老路)。

    二、每天8时至19时,八达岭高速公路进京方向,营城子至西关环岛禁止载货汽车通行。途经上述路段的载货汽车可绕行110国道。

    三、每天8时至19时,八达岭高速公路进京方向59公里处(延庆西拨子)至33公里处(昌平旧县),准许机动车双向行驶。
    四、八达岭高速公路进京方向59公里处(延庆西拨子)至46公里处(居庸关),双方向限速40公里/小时;八达岭高速公路进京方向46公里处(居庸关)至33公里处(昌平旧县),双方向限速60公里/小时。
    五、八达岭高速公路出京方向返京掉头路段,禁止机动车通行。返京的机动车由营城子出口掉头返京。
    六、110国道辅线(八达岭老路,八达岭关城至居庸关),由只准进京方向机动车通行调整为只准出京方向机动车通行。进京机动车可绕行西拨子桥掉头经八达岭高速公路进京。
    请途经上述路段的机动车驾驶人遵照交通标志指示行驶。
    特此通告。
   
                              二○○八年四月八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政务服务热线:12345

欣欣警官信箱:xin@jtgl.beijing.gov.cn

微信公众号

政务微博

主办: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承办: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网站运行中心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0000174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1220号 京ICP备08006306号

主办: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