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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通告

二○○八年 第39号

关于海淀区万泉河东巡河路施工期间采取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经有关部门批准,海淀区万泉河东巡河路部分路段将进行污水管线施工。为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及施工期间的道路交通安全与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决定采取以下交通管理措施:

    1、2008年4月16日起至6月30日止,万泉河东巡河路(芙蓉北街至清华西路)禁止机动车通行,途经此路段的机动车可绕行万泉河路东侧辅路、颐和园路。
    2、2008年4月16日起至6月30日止,万泉河东巡河路(北四环北辅路至芙蓉北街)机动车南向北单向行驶调整为机动车双向行驶。
    特此通告。

                            二○○八年四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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