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通告
二○○八年 第41号
关于房山区京石高速公路岩棉厂桥施工期间桥下道路禁止通行的通告
经有关部门批准,房山区京石高速公路岩棉厂桥将进行桥梁加固施工。为保证施工期间的道路交通安全与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决定于2008年5月8日0时至5时,房山区京石高速公路岩棉厂桥桥下道路禁止车辆、行人通行。途经此路段的车辆、行人可绕行房窑路和107国道。
特此通告。
二○○八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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