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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通告

二○○八年 第43号

关于东城区东外斜街部分路段施工期间禁止机动车通行的通告

    经有关部门批准,东城区东外斜街(东外大街至亮马河巡河路段)将进行道路施工。为保证施工期间的道路交通安全与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决定自2008年4月20日起至6月30日止,东外斜街(东外大街至亮马河巡河路段)禁止机动车通行(公交车除外)。途经此路段的机动车可绕行东外大街、新东路。
    特此通告。
                

                        二○○八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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