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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通告

二○○八年 第57号

关于西城区什刹海地区部分道路开设人力客运三轮车胡同游特许经营区域的通告

    经有关部门批准,西城区什刹海地区将开设人力客运三轮车胡同游特许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北京市人力客运三轮车胡同游特许经营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决定自2008年5月19日起,在西城区什刹海地区部分道路开设人力客运三轮车胡同游特许经营区域。通告如下:

    一、西城区地安门外大街以西、鼓楼西大街以南、德胜门内大街以东、地安门西大街以北围成的区域(不含上述道路)为人力客运三轮车胡同游特许经营区域,区域内的道路允许从事胡同游特许经营的人力客运三轮车通行。
    二、本通告第一项规定区域以外的道路,禁止从事胡同游特许经营的人力客运三轮车通行;违反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罚。
    特此通告。


                                   二○○八年五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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