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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通告

二○○八年 第69号

关于东城区霞公府街道路施工期间禁止机动车通行的通告

    经有关部门批准,东城区霞公府街将进行道路施工。为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及施工期间的道路交通安全与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决定自2008年6月4日起至6月30日止,东城区霞公府街(晨光街至王府井大街)由只准机动车由西向东行驶调整为双向禁止机动车通行。途经此路段的机动车可绕行南河沿大街、东安门大街、金鱼胡同、校尉胡同和东单三条。
    特此通告。


                           二○○八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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