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通告
二○○八年 第81号
关于朝阳区高碑店路麦子店街平房路部分路段施工期间禁止机动车通行的通告
经有关部门批准,朝阳区高碑店路、麦子店街、平房路部分路段将进行桥梁施工。为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及施工期间的道路交通安全与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决定对高碑店路、麦子店街和平房路部分路段采取如下交通管理措施:
一、2008年7月2日,0时至5时,高碑店路高碑店南桥禁止机动车通行。途经此路段的机动车可绕行水库东路、水库小路和古典家具街。
二、2008年7月3日,0时至5时,麦子店街(亮马桥路至农展馆北路)禁止机动车通行。途经此路段的机动车可绕行朝阳公园路。
三、2008年7月4日,0时至5时,平房路白家楼桥禁止机动车由北向南通行。途经此路段的机动车可绕行东五环路内环辅路。
特此通告。
二○○八年六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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