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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通告

二○○八年 第76号

关于崇文区松林街禁止通行的通告

    经有关部门批准,崇文区松林街将予以撤销。为保证道路交通安全与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决定自2008年6月27日起,崇文区松林街禁止通行。途经此路段的车辆和行人可绕行西侧新建松林路。
    特此通告。

                             二○○八年六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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