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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通告

二○○八年 第90号

关于西城区烟袋斜街采取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为保证道路交通安全与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决定于2008年7月18日起,西城区烟袋斜街(小石碑胡同至地安门外大街),禁止机动车和人力客运、货运三轮车通行。
    特此通告。


                               二○○八年七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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