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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通告

二○○七年 第26号

关于对东城区柳罐胡同只准机动车由西向东行驶的通告

    为了保证东城区柳罐胡同的道路交通安全与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决定自2007年4月1日起,东城区柳罐胡同(大羊毛胡同至东二环路辅路),每天7时至22时,只准机动车由西向东行驶。
    特此通告。


                        二○○七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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