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通告
二○○七年 第65号
关于石景山区金顶东街施工期间禁止机动车通行的通告
经有关部门批准,石景山区金顶东街将进行断路施工。为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及施工期间的道路交通安全与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决定对石景山区金顶东街采取下列交通管理措施:
一、自2007年6月15日起至8月15日止,金顶东街(苹果园路至金顶山路)禁止机动车通行,途经此路段的机动车可绕行金顶山路、金顶路;
二、自2007年8月16日起至9月15日止,金顶东街(苹果园南路至苹果园路)禁止机动车通行,途经此路段的机动车可绕行金顶街南路、金顶山路、金顶路。
特此通告。
二○○七年六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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