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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通告

二○○七年 第123号

关于宣武区通河巷部分路段禁止机动车由西向东行驶的通告

    为保证宣武区通河巷的道路交通安全与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决定自2007年11月5日起,宣武区通河巷部分路段(二区6号院南门至二区6号院西侧路北口)禁止机动车由西向东行驶。
    特此通告。


                            二○○七年十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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