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通告
二○○七年 第116号
关于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周边道路禁止核定载质量2吨(含)以上载货汽车通行的通告
为保证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周边的道路交通安全与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决定自2007年10月28日起,朝阳区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周边部分道路(朝阳路杨闸环岛北口至朝阳北路口)禁止核定载质量2吨(含)以上载货汽车通行。
特此通告。
二○○七年十月十九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通告
二○○七年 第116号
关于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周边道路禁止核定载质量2吨(含)以上载货汽车通行的通告
为保证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周边的道路交通安全与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决定自2007年10月28日起,朝阳区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周边部分道路(朝阳路杨闸环岛北口至朝阳北路口)禁止核定载质量2吨(含)以上载货汽车通行。
特此通告。
二○○七年十月十九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