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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通告

二○○七年 第36号

关于调整东城区大华路只准机动车由南向北行驶时间的通告

    为了保证东城区大华路的道路交通安全与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决定自 2007年4月15日起,东城区大华路(东交民巷至台基厂头条)只准机动车由南向北单向行驶的时间,由每天8时——18时,调整为每天7时——18时。
    特此通告。

                       二○○七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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