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通告
二○○七年 第38号
关于海淀区苏州桥道路施工期间禁止机动车通行的通告
经有关部门批准,海淀区苏州桥将进行道路施工。为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及施工期间的道路交通安全与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决定自2007年4月9日起至4月30日,每日零时至五时,采取下列交通管理措施,通告如下:一、由苏州桥向北去往万泉河路方向匝道禁止机动车通行,途经此路段的机动车可沿北三环辅路前行,在四通桥下调头后,经北三环路去往万泉河路。二、万泉河路向南去往西三环主路方向匝道禁止机动车通行,途经此路段的机动车可绕行西三环西侧辅路。
特此通告。
二○○七年四月六日
特此通告。
二○○七年四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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