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通告
二○○八年 第1号
关于崇文区长青园路南口禁止机动车掉头的通告
为保证道路交通安全与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决定自2008年1月20日起,崇文区长青园路南口禁止机动车由东向东掉头。
特此通告。
二○○八年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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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通告
二○○八年 第1号
关于崇文区长青园路南口禁止机动车掉头的通告
为保证道路交通安全与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决定自2008年1月20日起,崇文区长青园路南口禁止机动车由东向东掉头。
特此通告。
二○○八年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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