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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通告

二○○七年 第45号

关于崇文区前门大街施工期间部分路段采取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经有关部门批准,崇文区前门大街(前门箭环路至珠市口路口)将进行道路改造施工。为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及施工期间的道路交通安全与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决定自2007年4月25日起至9月30止,前门大街部分路段采取以下交通管理措施,通告如下:
    一、崇文区前门大街(前门箭环路至珠市口路口),昼夜禁止车辆、行人通行,途经此路段的车辆、行人可绕行前门东侧路(只准机动车由南向北方向行驶)或煤市街(只准机动车由北向南方向行驶)。
    二、前门箭环路(煤市街北口至前门东侧路北口),昼夜只准公共电、汽车由西向东行驶。
    三、前门大街珠市口路口只准机动车东西双向直行和由西向南、由南向东方向右转通行。
    四、前门大街(珠市口路口至天桥路口),原每天7时至12时、14时至22时,禁止机动车由北向南行驶(公交车除外),调整为每天7时至22时禁止机动车由南向北通行(公交车除外)。途经此路段的机动车可绕行天坛路、祈年大街或永安路、虎坊路、南新华街。
    特此通告。

                          二○○七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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