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通告
二○○七年 第96号
关于宣武区虎坊路26号楼东侧路只准机动车由南向北行驶和虎坊路26号楼西侧路只准机动车由北向南行驶的通告
为了保证宣武区虎坊路26号楼东侧路和西侧路的道路交通安全与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决定自2007年8月30日起,宣武区虎坊路26号楼东侧路(太平桥路至虎坊路26楼北侧路)只准机动车由南向北行驶;虎坊路26号楼西侧路(虎坊路26号楼北侧路至太平桥路口)只准机动车由北向南行驶。
特此通告。
二○○七年八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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