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通告
二○○七年 第137号
关于石景山区高井路施工期间禁止机动车由西向东行驶延期的通告
经有关部门批准,石景山区高井路(双峪路至高井热电厂)进行市政管线施工。为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及施工期间的道路交通安全与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决定高井路(双峪路至高井热电厂)禁止机动车由西向东行驶的交通管理措施,延期至2008年1月31日。途经此路段的机动车可绕行广宁路、石门路。
特此通告。
二○○七年十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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