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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通告

二○○八年 第3号

关于海淀区蓝靛厂南路采取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海淀区蓝靛厂南路道路改扩建工程即将完工,为保证蓝靛厂南路的道路交通安全与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海淀区蓝靛厂南路采取以下交通管理措施:
    一、自2008年2月1日起,蓝靛厂南路东线(万泉庄路至昆明湖东路)禁止车辆由北向南行驶。
    二、自2008年2月1日起,蓝靛厂南路西线(翠微路至火器营桥)禁止车辆由南向北行驶。
    特此通告。


                               二○○八年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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