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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通告

二○○八年 第9号

关于对顺义区101国道(京密路)部分路段采取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经有关部门批准,101国道(京密路昌金路路口至中高路路口)将进行桥梁施工。为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及施工期间的道路交通安全与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决定自2008年 2月15日起至5月30日止,对101国道(京密路)部分路段采取以下交通管理措施:
    一、101国道(京密路昌金路路口至富密路路口)双方向禁止车辆和行人通行;101国道(京密路富密路路口至中高路路口)禁止机动车由北向南行驶;富密路(昌金路路口至北木路路口)禁止货运机动车通行。
    二、途经上述路段的机动车可绕行京承高速公路或富密路、北木路、火寺路、昌金路。
    特此通告。

                       二○○八年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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