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通告
二○○七年 第14号
关于首都机场高速公路禁止载货汽车通行的通告
为了保证首都机场高速公路的道路交通安全与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决定自2007年3月1日起,每天6时至23时,首都机场高速公路(四元桥至滑行东桥)禁止载货汽车通行。
特此通告。
二○○七年二月九日
特此通告。
二○○七年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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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通告
二○○七年 第14号
关于首都机场高速公路禁止载货汽车通行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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