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通告
二○○七年 第94号
关于宣武区广安门车站东街只准机动车由北向南行驶和北京市运输公司南侧路只准机动车由西向东行驶的通告
为了保证宣武区广安门车站东街和北京市运输公司南侧路的道路交通安全与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决定自2007年8月28日起,宣武区广安门车站东街(广安门外大街至北京市运输公司南侧路西口)只准机动车由北向南行驶;北京市运输公司南侧路(广安门车站东街至广安门外南街)只准机动车由西向东行驶。
特此通告。
二○○七年八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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