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通告
二○○七年 第22号
关于怀柔区111国道(怀丰公路)柏查子隧道施工期间部分路段禁止载物高度超过3.5米的机动车通行的通告
经有关部门批准,111国道(怀丰公路)怀柔区柏查子隧道将进行加固施工。为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及施工期间的道路交通安全与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决定于2007年3月20日起至4月20日止,111国道(雁栖环岛至琉璃庙)禁止载物高度超过3.5米的机动车通行,途经此路段的机动车可绕行范崎路、延琉路。
特此通告。
二○○七年三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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